面议
实习更新于2026-06-24 01:00
【政务实习报名及在岗管理须知】
1.本实习岗位由团区委统筹,实习用人单位为辖区各机关、事业单位。本次实习不发放薪资及各类补助,实习期间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需自理。
2.本次招募采用双向选择、择优录取模式,投递成功不作为最终录取依据。
3.投递简历后须及时提供本人确定能够准时报到的日期,团区委根据报道时间对接联络。
4.时长规定:实习需连续在岗,连续在岗时长不少于 1 个月(包含周六、周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学生自行安排好个人事宜,合理规划时间,提前妥善处理个人私事,保障满足最低实践时长。
5.日常管理:在岗期间严格遵守实践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管理与工作安排,严禁迟到、早退。
6.违规处理:擅自无故不到岗、在岗拒不开展工作、不满最低实践时长的,实习单位可直接取消其实习资格,团区委不再出具实习证明。
7.在岗须恪守机关保密管理制度,出现泄露工作秘密情形的,按相关规定追责处理,并同步通报学生所在院校。
8.仅限辽宁省内高校、省外辽宁籍在读本硕博学生,党员、团员优先报名。
9.本科仅限大二、大三、保研大四学生,研究生年级不限;学生干部、青马学员、退伍学生、困难家庭学生予以优先招录。
10.实行单人单岗申报,仅可投递1个岗位,禁止重复多岗报名。
11.本岗位要求有调研工作经历,有一定的文字基础,并愿意参与商业社会发展调研工作。
招聘人数:1人
截止日期:2026-06-30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细河区委员会
高静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细河区委员会科员 · 17小时前登录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