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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处(新闻办公室)实习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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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2026-06-23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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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实习地点: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实习时长: 2026年7月-8月

招聘对象: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


【岗位职责】

在宣传处(新闻办公室)工作人员指导下,参与检察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和检察文化建设工作,具体包括:

1. 新闻采编与内容制作

协助策划检察机关重要活动、典型案例的新闻宣传方案,参与实地采访、稿件撰写与编辑。

协助运营省检察院官方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完成图文排版、短视频剪辑与视觉设计。

2. 舆情监测与素材整理

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协助开展涉检舆情的日常监测、记录与初步分析,形成舆情报告素材。

分类收集、整理检察宣传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素材,充实全媒体素材库。

3. 检察文化活动辅助

参与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英模宣讲等活动的筹备执行与现场保障。

协助起草宣传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及检察文化建设相关文稿。

4. 沟通协调与实务学习

协助联系新闻媒体,配合做好记者采访接待和报道反馈收集。


【任职要求】

业务能力: 新闻敏感度较好,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至少掌握一种图片或视频编辑工具。

政治素养: 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政法宣传工作的严肃性,能够准确传递法治声音。

纪律要求: 严守检察宣传纪律,未获授权不私自发布、泄露工作信息,所有对外内容须经审核。

创意特质: 思维活跃,善于发现新闻角度,有新媒体平台运营或校园媒体经验者优先考虑。

加分项: 有公开发表作品(含新媒体)、摄影摄像获奖经历或熟练掌握H5制作技能。


【实习保障】

专业指导: 由省级检察院宣传骨干和资深检察新媒体编辑带教,学习政法新闻实务。

署名机会: 参与制作的优质作品,有机会在官方平台署名发表,丰富个人作品集。

权威证明: 实习期满并鉴定合格,由省检察院政治部出具官方实习鉴定证明。

后勤保障: 提供工作日三餐、温馨的办公环境、必要办公设备(含编辑用电脑),实习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温馨提示:实习期间无薪资、无住宿)。


【简历投递】

1.个人简历:内容应包含基本信息、教育背景、专业课程、实习实践经历、技能特长、联系方式等;

2.个人证件照:附上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背景色不限)。

其他信息

招聘人数:1人

截止日期:长期有效

工作地址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单位信息
  • 党政机关
  • 100-500人
职位发布者

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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