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议
实习更新于2026-04-11 01:00
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2、协助开展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3、协助处理日常工作,做好文字资料写作,档案整理等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2、熟练操作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及常规电脑操作;
3、工作主动作为,认真细致,能积极配合团队工作;
4、对工作内容的资料信息有保密义务,不得将机密资料外泄。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原则上法定假期不上班,有特定需要除外。
招聘人数:1人
截止日期:长期有效
共青团洪梅镇委员会
李先生
招聘经理 · 1天前登录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