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议
实习更新于2025-08-24 01:00
从事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办公室和党的建设等部门和相关岗位的业务实习职位。工作地点:沈阳市青年大街256号。
(一)参与学生范围
原则上应为辽宁省内高校和辽宁省外高校辽宁籍在读大学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参与学生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优良、身心健康,识大体,顾大局,政治面貌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本科生为二、三年级学生或已被录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大四学生,研究生年级不限。
3.优先考虑在就读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含班级班长、副班长,班级团支部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以上)1学年及以上。
4.优先考虑参加过各级“青马工程”的学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学生。
5.结合困难家庭学生就业帮扶计划,对困难家庭学生给予一定倾斜。
招聘人数:4人
截止日期:2025-08-27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李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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