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元以下/天
实习更新于2026-04-09 01:02
一、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在火炬区内曾就读中小学,或常住地或户籍在火炬区内的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大学毕业未满2年的青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未满2年的青年、在读大学生);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以“智慧团建”系统报到信息为准);
3.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党团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中共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列入选拔对象;
4.报名人员要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综合能力强,工作有激情,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在岗期间要服从用人单位安排。
二、工作内容
1.聚焦基层治理、乡村振兴主战场,通过返乡社会实践形式,充分感受家乡变化,增强服务乡村、回报家乡的责任感、使命感。
2.协助做好基层团组织(特别是两新组织)建设;协助做好党政中心工作;完成兼职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3.任职青聚“火”伴共建联盟助理,协助开展团建工作;协助实施青聚“火”伴计划。
4.在兼职单位的指导下完成“五个一”社会实践:①在党史学习教育、政策宣传解读等方面开展一次专题活动;②组织一次火炬大学生到区内高新企业等参观交流;③开展一次扶贫济困、扶弱助残、课业辅导、服务群众等公益志愿服务活动;④探究家乡特色文化,用好家乡丰富资源,讲好家乡生动故事,开展一场文化宣传或网络直播等活动;⑤联合社区少工委在园区、社区青年之家开展一场青少年“快乐寒、暑期”活动、假期自护教育宣传活动等。
三、参与须知
1.中山港街道团工委将会为每位兼职大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兼职大学生不在兼职单位领取工资,由兼职单位提供工作日午餐,因兼职单位工作产生的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由兼职单位据实报销。根据兼职大学生实地工作的天数、具体表现,中山港街道团工委在符合当地政策制度等条件下,为兼职大学生适当提供工作补贴。
3.兼职结束后,用人单位将为每一位学生提供由中山港街道团工委、园区或社区团委盖章出具的社会实践证明。
4.兼职期满后,会同兼职单位进行任期评议。对于表现合格的,出具兼任职务证明;表现优秀的,颁发荣誉证书,在省、市、区的团内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推荐。
5.工资补贴面议。
招聘人数:1人
截止日期:2026-07-01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山市中山港街道工作委员会
岑俊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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