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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起,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团广东省委、省文明办、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决定扩大山区计划实施规模,在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的指导下,共同实施“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下称“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
“山区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作为西部计划在广东实施的地方项目。服务地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2个地市以及肇庆市、惠州市龙门县的乡村,每届志愿者脱产开展2至3年乡村振兴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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