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议
实习更新于2026-07-14 01:00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志愿者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实习生根据自己专业或特长选择实习单位,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实习单位管理。一经录取,不得无故不到岗或在岗时长不满一月者,不予开具实践证明; 3.为便于开展工作,家庭现居地为秦安县返乡大学生,且本人自愿并确保能全程参与实习,并征得家长同意; 4.符合实习单位确定的其他参与条件,详见岗位信息。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为无薪酬型志愿服务,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多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
招聘人数:1人
截止日期:2026-07-20
共青团秦安县委
蔡先生
干部 · 21小时前登录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