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议
实习更新于2026-07-03 01:00
办公室日常工作、社区志愿者等其他工作(不提供薪资和住宿,因红古区为兰州市远郊区,离兰州市120公里,建议红古区籍学生报名实习)
①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均无薪资待遇,不提供食宿;
②实践期间,实践学生要自觉接受团区委及实践单位的管理,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实践的请提前3日报团区委备案,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③实践期间,团区委将适时组织到岗大学生开展实践活动,用人单位应配合团区委督促学生按要求社会实践。学生若无故不到岗超过3次的(含3次),将不予出具社会实践证明,且后续将不再录用该学生参加我区“扬帆计划”“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
④实践结束后,由团区委出具社会实践鉴定;对实习实践不满30天(含节假日)、无特殊原因且表现不合格者,不予出具社会实践鉴定;
⑤实践岗位将在报名期间陆续发布,报名成功的学生放假后请于上班时间内(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至区政府7楼710室面试安排实习。
招聘人数:30人
截止日期:2026-07-15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兰州市红古区委员会
王婷婷
工作人员 · 16小时前登录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