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议
实习更新于2026-05-29 01:00
岗位职责:
1.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事项。
2.贯彻执行街道党工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
3.建立健全团委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基层团支部班子的建设,以培育“四有”新人为目标,组织开展各种适合当代青年特点的教育活动;
4.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严格履行《团章》规定的团员发展程序,做好发展团员工作,并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5.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了解掌握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调查研究青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街道党工委和上级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公益类岗位,可开具实习证明,无薪资,不提供食宿等。
招聘人数:1人
截止日期:2026-06-20
兴宁市兴田街道办事处
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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