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议
实习更新于2025-08-20 01:00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
2.首次申请就业见习,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遵守街道各项规章制度;
3.报名时未在单位参保且名下没有营业执照或担任单位股东或任意岗位。
【见习待遇及期限】
(一)见习补贴(补助标准:2080元/月/人)。
(二)签订见习协议并购买特定人员工伤保险。
(三)见习期限3-12个月。
(四)见习期间参照街道工作人员标准在食堂就餐。
(五)见习人员见习期内不办理就业登记、不购买社会保险。
【报名方式(邮箱报名)!!】
联系人:马女士
招聘人数:30人
截止日期:长期有效
珠海香洲区拱北街道办事处
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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