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议
实习更新于2025-10-12 01:00
一、岗位职责:
实习生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协助检察官起草办案的业务性文稿、规范性文件;2.协助统计分析办案数据指标;3.协助检察官办理案件,分析案情,制作法律文书,提审,制作笔录;4.协助检察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和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等法律文书;5.协助检察官做好专项工作等综合性事务工作;6.撰写简报、材料;7.完成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检察官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有强烈的保密意识;2. 全日制法学本科在读学生;5.交通自理、食宿自理。
二、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按照甲方制作的作息时间执行。
三、实习期报酬
学生实习期间不发放实习津贴。
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实习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实习。
2.实习期间,乙方造成甲方财产、经济损失的,按甲方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必须严守甲方及其工作秘密,不得利用工作秘密为个人及其家庭谋取私利,不得将甲方资料、机密等资讯透露给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即时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下,擅自离岗的,甲方可报乙方管理部门,并在评价中给予不诚信记录。
五、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乙方应遵守劳动操作规程,若因违反规定操作而致自身受到安全、健康的伤害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患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六、协议解除或变更
1.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有特殊情况可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协议,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实习要求或不适宜该工种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并支付实习期间的工资后,解除本协议。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实习工资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协议。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等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4.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招聘人数:1人
截止日期:2025-11-10
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黄燕雯
招聘 · 1天前登录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