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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暑期实习专场
已结束

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暑期实习专场

  • 举办单位 :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致学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易展翅)
  • 网络起始时间 : 21/06/15 08:00-07/10 00:00
  • 联系人 : 易展翅客服
  • 联系电话 : 18933221443

双选会详情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就业工作的部署,依据《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有关规定,团省委等单位决定在全省联合开展2021年“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以下简称“展翅计划”)。

一、活动主题

十万岗位,“职”等你来

二、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全年通过组织动员和社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方式,募集不少于10万个各类型实习见习重点岗位。其中,重点倡导和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落实《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有关要求,以在职干部(职工)或一、二级企业员工总人数的10%为参考比例提供大学生实习岗位,为大学生广泛参与社会实践、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搭建广阔平台,让学生在实习见习中了解社会,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三、职责分工

(一)团省委、省学联。负责项目统筹、协调、宣传、推进督导、平台建设等工作;协调各主办单位,做好岗位开发、学生发动等工作;制定各部门和各级团组织岗位开发任务指标,指导推动各级团组织开展“展翅计划”工作。

(二)省教育厅。指导高校就业创业工作部门协同学校团组织做好项目的校内宣传及线下实习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各地级以上市教育部门协同共青团做好项目在地方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省人社厅。将“展翅计划”纳入全省就业见习工作的总体安排,引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大力开发就业见习岗位;指导各地市人社部门协同共青团做好“展翅计划”在地方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省科技厅。引导各类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为大学生提供实习见习重点岗位;鼓励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吸纳大学生科技创新优秀项目进行培育。

(五)省民政厅。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为大学生提供实习见习重点岗位,为大学生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实践创造条件。

(六)省国资委。发动省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展翅计划”,引导和鼓励各单位以管理岗职工人数或一、二级企业在职职工人数为基数,以10%为参考比例提供实习岗位;鼓励具备开展见习条件的企业为大学生提供优质见习岗位;指导地市国资委做好相关工作。

(七)省工商联。协调本会会员企业积极提供实习见习重点岗位。

(八)省金融团工委、省属企业团工委。发动成员单位积极提供实习见习重点岗位。

(九)各地市团委。广泛发动本地市各类用人单位广泛参与“展翅计划”,参考省直单位有关做法,建议当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企,以在职干部(职工)或一、二级企业员工总人数的10%为参考比例提供大学生实习岗位。积极主动对接当地人社部门,配合其摸清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的见习需求,面向相关青年群体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指导本级团组织发动的见习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报备见习岗位开发情况,协助其做好见习补贴的申报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完成平台注册和发布实习见习重点岗位,督促各用人单位及时处理已投递简历,务实遴选大学生上岗实习见习。结合本地市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学生与用人单位的见面会。做好学生上岗实习的跟踪服务工作。此外,“返家乡”重点开展县(市、区)团委要结合“展翅计划”做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工作,通过协调联系当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等,开发和发布不少于50个大学生返乡实践岗位,辐射带动其他县(市、区)参与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开展“返家乡”社会实践;依托当地中学团组织,通过毕业生群、校友群、新媒体等渠道,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号召大学生返家乡作贡献,并为大学生做好属地服务。

(十)各高校团委、学生会。大力开展校内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大学生上线建档并及时完成身份认证审核;指导学生遴选岗位、投递简历;对签约成功的大学生及时开展安全、诚信等方面的岗前教育培训,做好学生上岗实习的跟踪服务工作。有港澳台籍大学生的高校团委,应加大面向港澳台生的宣传发动力度,引导港澳台生积极参加“展翅计划”港澳台大学生实习专项行动,具体组织实施办法另行通知。各高校要结合“展翅计划”将“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纳入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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