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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7:30
双休
机构名称: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清溪分局(清溪镇应急管理分局) 负责人:黄旭光 内设机构:办公室、应急救援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股 工作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指导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三)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协调、统筹建设应急救援力量; (四)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冰冻、台风、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 (五)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六)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工矿商贸安全监管工作; (七)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 (八)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清溪镇清凤路100号财经大厦五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69-87731380 24小时值班电话:0769-87730303 传真号码:0769-87730803 办事窗口地址: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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