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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广州市海珠区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和工作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依法行使本级地方国家权力,是本行政区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区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与区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常务委员会的决议,须经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99号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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