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8:30-17:30
双休
机构名称:仁化县总工会 机构职能:韶关市仁化县总工会是全县各工会联合会、各产业工会和各企事业单位工会的领导机关,接受县委和韶关市总工会的领导。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引导广大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及县委、市总工会的指示、决定,确定本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贯彻执行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组织和引导广大职工参与和支持改革;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参与创业创新创优;发动职工群众共建生态文明。 (3)组织引导职工积极投身应急和公益行动,参与重大劳资纠纷的预防排查化解、应急处置、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妥善处置因劳资纠纷引发的职工群体性事件;建立工会法律顾问制度,指导工会系统开展法律工作,做好工会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工作。 (4)负责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及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及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5)研究制定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基层工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6)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7)负责职工劳动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的调查研究,发挥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调查研究有关职工就业、工资、保险、福利等情况,推进职工社会保障和集体福利事业的发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8)负责县人大代表中的职工代表、工会工作者代表和县政协工会界别委员的联络工作;根据党委、政府委托,与有关部门做好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和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等工作;利用基层组织网络和阵地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9)负责全县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10)负责工会对外交流联络工作。 (11)协助乡镇(街道)党委和县直有关部门党组管理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和县级产业、行业工会及直属企业工会领导干部;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工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县各级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12)承担县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总工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职工服务部。 下属事业单位:仁化县总工会工人文化宫。 办公电话:0751-6329893。 办公地址:仁化县新城横路37号仁化县总工会。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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