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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休
汕尾市教育局位于汕尾市城区红海大道。主要职能有:(一)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制定年度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重点、规划,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统筹管理市级教育经费,监督基建投资和市直属学校的经济活动。 (四)综合管理中等专业教育、基础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职业与成人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 (五)负责督政、督学工作,督导、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负责教育评估工作,检查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六)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和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 (七)组织实施贯彻普通及成人大中专院校招生考试工作,参与省招生和成人招生办组织的大中专院校录取工作,组织市直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指导各类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八)贯彻落实省有关师范类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组织实施师范类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 (九)指导学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负责指导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我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十一)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国防教育、环保教育、校园综治、未成年人保护、美化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学校发生的突发事件。 (十二)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红海大道汕尾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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