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服务
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08:30-17:30
排班轮休
江门市公安局是江门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市政府、广东省公安厅双重领导。各县(县级市)区设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分局与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指导全区公安工作。 (二)掌握全区公安工作情况和有关信息,综合分析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三)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察,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黑社会组织等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四)主管全区各类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查和禁毒、缉毒等工作。 (五)指导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负责经济民警队伍的管理。 (六)主管并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的安全防范工作,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组织、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七)组织实施对来本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对全区公安机关警卫业务的指导。 其他工作职责。
为人民服务
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环市街道江门大道中383号江门市公安局
AAS
展翅单位数据库评级
(超越87%的招聘单位)
资料完整度A(95%)
招聘活跃度A(80分)
学生投诉S(0单)
人工复核(已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