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AS
展翅单位数据库评级
(超越87%的招聘单位)
08:30-17:30
双休
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民政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和本区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和组织实施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组织实施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及村(居)民自治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承办全区各街道、区级行政区域设立、撤销、调整、命名、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以及全区 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编制全区地名规划。负责全区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和地名标志的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公开出版的全区性地名类图(册)的审核工作。规范地名标志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七)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 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指导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工作。 (八)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九)拟订本区域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工作政策和职业规范。指导和培育社会工作服务行业的发展。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二路368号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
AAS
展翅单位数据库评级
(超越87%的招聘单位)
资料完整度A(85%)
招聘活跃度A(80分)
学生投诉S(0单)
人工复核(已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