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江区信访局
(一)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信访局的业务指导下,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的信访工作;研究拟订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草案。 (二)负责处理全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境外人士给区委、区政府及区党政领导的信访件;接待群众来访;分析研究信访信息,向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三)承办中央、省、市及区党政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本区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信访工作决策;依照法定程序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向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单位、市驻濠江有关单位交办、转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承办区政府信访复查复核事项。 (四)协调处理“三跨三分离”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进京赴省到市上访和参与市驻京、市驻穗信访工作。 (五)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信息发布。 (六)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区委、区政府领导直接反映情况的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