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AS
展翅单位数据库评级
(超越87%的招聘单位)
08:30-17:30
双休
主要工作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本镇财政、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本镇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订本镇各项经济发展政策;贯彻落实市对本镇的财政分配体制;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编制本镇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本镇人民政府委托,向本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 (四)制订本镇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和监缴本镇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以及其他各项非税收入。 (五)管理和监督本镇各项财政支出;管理本镇预算外财政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政府债务。 (六)管理各项财政资金,统一核定镇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标准,监督财政各项专项支出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七)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执行本镇政府采购预算,监督本镇政府采购工作。 (八)制订本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办法;负责本镇行政事业资产的监管;组织实施本镇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和财产清查工作;负责审批本级行政事业资产处置。 (九)指导和监督本镇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开展;参与本镇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对本镇财政投资基建项目实施预、决、结算等基建财务监督管理。 (十)组织实施本镇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拟定本镇财政集中收付政策、制度;对单位分月用款计划作出审核建议,根据库款情况合理调度财政资金。 (十一)贯彻执行全市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管理、发放和核销本镇各种财政收费、罚没票据。 (十二)贯彻执行会计、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对本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十三)对本镇财政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本镇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四) 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体系,促进政府部门提高工作效率。 (十五)承办本镇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东莞市香芒东路222号清溪镇人民政府
AAS
展翅单位数据库评级
(超越87%的招聘单位)
资料完整度A(80%)
招聘活跃度A(80分)
学生投诉S(0单)
人工复核(已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