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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休
南雄市应急管理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组织协调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5.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镇(街道)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6.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和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7.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8.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3.安全生产基础股。 4.应急指挥救援股。 5.火汛旱风和地质地震灾害管理股。 6.综合协调执法股。
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中街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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