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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7:30
双休
一、机构职能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二、主要职能 负责公园、广场、道路、桥梁、路灯、管道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管理辖区内燃气供应站的选址及其安全消防设施;承担辖区内街道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的管理,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维护;负责垃圾处理的管理;组织实施对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的建设、营运、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管养道路的养护和管理;指导各社区的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工作。
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95号(城管大楼)东莞市清溪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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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活跃度A(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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