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AS
展翅单位数据库评级
(超越87%的招聘单位)
根据《中共惠东县委、惠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东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2010]22号,设置惠东县农机管理局。县农机管理局是负责全县农机化管理的部门,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我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工作意见及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农业机械的技术检查、安全检测、安全监督以及农机化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机械注册登记、核发牌证工作。会同交通、交警部门查处和执罚农机违法违章车辆。
3.组织指导全县农机基层管理人员以及各类农机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核发驾驶证工作;并负责农机技术人员职称考核评定。
4.负责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并组织指导农业机械化综合试点和服务体系建设。以及负责国家和省、市、县农机购置补贴指标落实和审批办理工作。
5.会同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对我县境内的农机销售和维修网点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
6.组织农业机械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基本建设、农业结构调整以及抗灾救灾活动;并负责救灾柴油的安排和农业机械化统计、信息咨询及网络建设。
7.负责对镇村农机基层组织及各类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工作的业务指导。
8.负责向国家、省、市申报农业机械化科研课题、示范基地建设、农副产品加工等项目工作。
9.管理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本局并指导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和国有资产管理。
10.承办县人民政府及上级农机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农机管理局设办公室、人事监察股、农机管理股、财会股、计划生育办公室等5个内设机构。
AAS
展翅单位数据库评级
(超越87%的招聘单位)
资料完整度A(80%)
招聘活跃度A(80分)
学生投诉S(0单)
人工复核(已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