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AS
展翅单位数据库评级
(超越87%的招聘单位)
蕉岭县国土资源局是于2002年3月由原国土局和原地质矿产局撤并重新组建的,是主管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事业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原县国土局和原地质矿产局分别成立于1986年2月和2000年7月。2002年3月,经编制委员会批准同意,重新组建国土资源局。
该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土地利用管理股、地籍股、执法监察队、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股、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股、地质勘查与环境股等,局机关共20人;下属有6个事业单位,土地储备中心、国土测绘队、土地交易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调处办和土地整理开发中心共42人。全县8个镇都设有国土资源所,于1998年5月收归县局垂直管理,现有专职干部24人。全县各村都落实有兼职土地监察员。
县国土资源部门代表县政府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强对土地、矿产两种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土地、矿产资源实行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依法征用并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办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审批;承办省、市、县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办理国家和农村集体用地申报、登记发证;办理农民建房用地的审批;负责国土整治、开发、保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实施土地执法监察,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和非法交易土地、采矿权等案件;调处土地纠纷;实施农地用途管制,指导基本农田保护;拟订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有关规定并指导监督实施,确保耕地面积占补动态平衡;监督和管理土地市场,评估土地资产;负责测绘行业的统一管理。
AAS
展翅单位数据库评级
(超越87%的招聘单位)
资料完整度A(80%)
招聘活跃度A(80分)
学生投诉S(0单)
人工复核(已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