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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中法

  • 100-500人
  • 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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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18:30

双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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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简介
    前言
    拉萨作为西藏自治区首付,位于雅鲁藏布江支流拉萨河北岸,海拔3680米,历来是西藏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拉萨古称“惹萨”,藏语意为“山羊驮出来的地方”。自吐蕃王朝缔造者颂赞干布迁都拉萨以来,拉萨距今已有1410年建成史。20世纪80年代以来,拉萨市国民经济持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国民生产总值占全区13以上。1982年,拉萨市获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称之一,拥有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和念青唐古拉山、纳木错等自然景观,旅游资源丰富,是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
        1961年10月2日伴随着西藏平息反革命叛乱斗争的全面胜利,民主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社会局势的稳定发展,为建立健全西藏发质建设的需要,经中共西藏工委批准,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沐风雨中成立。次年1月,正式对外办公。1965年9月8日,拉萨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更名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60余年沧桑巨变,拉萨中院历任11位院长,34位副院长,先后经历了更名、撤销、恢复、院址更迭等重大历史变迁,从最初的几间土坯办公室到现在拥有现代审判综合办公大楼,从最初7人发展到188人的综合审判管理队伍,年受理案件数量从1962年261件到2010年2191件再到2021年28197件。(占全区法院受案总数的37.08%),审执结23570件,综合结案率83.59%,结案标的额130.58亿元。全市法院人均办案123.68件,全区排名第一位。
    单位地址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门)

    单位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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